
婚姻难抵病厄?女子患病两载遭起诉离婚,法律温情如何守护困境者
婚姻的承诺从不是顺境时的相伴,而是逆境中的扶持?近日多起“患病后被离婚”案例引发热议,山东一女子高某婚后突发重病致生活不能自理,分居三年间遭丈夫董某三次起诉离婚,如同“裘千尺般”陷入病困与婚变的双重绝境,让婚姻的责任与法律的边界再度成为焦点。
据悉,高某与董某2015年登记结婚,2022年突发脑部疾病后生活无法自理,住院治疗仅一个月便被送回娘家分居 。董某随后于2023年、2024年两次起诉离婚,均因“感情未彻底破裂”被法院驳回。2025年,董某第三次诉至法院,坚持以长期分居为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庭审中,高某虽同意离婚,但提出因无收入来源、需长期康复治疗,希望获得经济帮助。法院审理认为,夫妻间负有相互扶助义务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条,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。最终经调解,米兰体育官方网站双方达成协议:女儿由董某抚养,高某无需支付抚养费,董某一次性给付高某3万元经济帮助款。
此类案件并非个例,北京曾有女子高梅婚后患病失去生育能力,丈夫王磊在治疗期间便提出离婚,最终仅获2万元经济帮助与1000元财产补偿 。法律虽未禁止患病期间离婚,但明确了困难方的经济保障权利,平衡了婚姻自由与弱者权益。
网友精彩看法
“婚姻不该是‘大难临头各自飞’,患病方本就承受身心痛苦,被最亲近的人抛弃太寒心。法律的经济帮助是底线保障,但更该守住的是婚姻里的良心。”“支持离婚自由,但不能以牺牲患病方权益为代价,法院的调解既尊重了感情破裂的现实,也体现了人文关怀,算是相对公平的结果。”“希望这类案例能提醒大家,结婚不仅是相爱,更是责任,遇到困难就逃避的婚姻,从一开始就缺少灵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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